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