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交易限制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例外规定[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2]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公司投资等金额计算标准适用相关规定[14] - 公司因放弃权利致关联交易,按相关标准适用规定[14]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公司控制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以同等对价同比例现金增资,达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14] 其他关联交易规则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需说明相关情况[18]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9]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0] - 本制度所称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等[22]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订并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 制度适用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25]
德业股份(60511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