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业股份(6051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公司证券投资部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 会议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 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