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601801)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SH:601801)2025-10-29 20:41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报告义务人[2][3]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与关联法人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 日常交易购买合同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8]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9] 其他报告事项 - 重大风险如国家政策等不利变化需报告[9][10] - 重大变更如变更公司名称需报告[11] - 董高住址等声明承诺重大变化需报告[11] - 董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当日报告[11]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无论大小均需报告[7] -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等情形及时通知公司[13] 报告流程与要求 - 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4] - 超过交付或过户期限三月未完成,及时报告并每三十日报进展[15] - 各部门及子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点履行报告义务[15] - 书面报告包含原因、协议等内容[17] - 报告经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等审核签字[17] - 董事会办公室签收确认并向董秘报告[18] - 董秘接到报告当日审核评估并履行披露或审批程序[18] 制度与处理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0] - 违反制度未及时上报视情节处理责任人[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