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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新大正新大正(SZ:002968)2025-10-29 20:41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的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之一,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股东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四条 公司经营层是在董事会集体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公司总裁在董事会 领导下负责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本规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同等的约束 力。 第六条 如本规则与《公司章程》有冲突之处,则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设董 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八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