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002878) -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2025.10)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职工董事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以下情形不得担任职 工董事: 第三条 职工董事的选任与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董事的提名、选举、增补、更换(罢免)及管理 等事宜。 第二章 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第五条 职工董事须为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职职工。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1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保障职工依法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规范职工董事的选任、履职和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