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独立董事聘任 - 聘任独立董事人数在董事会成员中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或董事会可提名候选人[6] 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8]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8] - 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19] 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1]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2]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3]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通过并披露[23] 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会议相关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3]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9]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选举制度 - 召开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8] 其他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4]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