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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城市传媒城市传媒(SH:600229)2025-10-29 20: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9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660,707,784元[5]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44,720,000股[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60,707,78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1]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5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90]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82]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94]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千分之五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9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41][142]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43]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6]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