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形之一的事项[7] - 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的事项[8]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2]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1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7]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7][20]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除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股东会应给予每个议题合理的讨论时间,按列入议程的议题和提案逐项顺序进行[27] - 拟发言股东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半小时前到会议秘书处登记,临时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2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6] - 会议记录应保存10年[44]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4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45] - 公司回购普通股的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4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7] - 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49]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49]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严重时实施市场禁入[49]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遇法规修订及时修订[51]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2]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