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执行机构[3] -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保持独立性[3] - 下属单位可视情况设置内审机构或内审专员,接受总部审计部双重管理[5] 人员管理 - 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审计委员会参与考核[3]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审计经验和沟通能力等[6] 工作汇报 - 审计部每年向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及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11]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5] 审计权限 - 董事会授予审计部自主确定审计项目、查阅文件记录等权限[13] - 审计部有权制止被审计单位阻挠、妨碍审计等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0] 经费预算 - 内部审计履行职责的经费和预算经审计委员会审定后报董事长批准[12] 审计流程 - 审计部实施审计前一般提前5天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可突击审计[21] - 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初稿后一周内提供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22] 申诉处理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10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诉,审计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10日内作出处理[27] 档案管理 - 审计项目终结后,审计人员应在两个月内整理归档审计资料,审计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10年[30] 奖励建议 - 审计部可对遵守财经法规、效益显著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建议[15] - 对揭发违规、提供线索的有功人员可建议表彰或奖励[36] 整改监督 - 审计部应督促责任部门对内部控制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监督落实[16] 审计任务 - 审计部审计任务包括拟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处理举报及其他委托审计[18] 工作程序 - 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制定计划、组成小组、下达通知等多个环节[19] 质量控制 - 审计部应建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外部评价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32] 处理处罚 - 审计部对违规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处罚方式包括限期纠正、收缴违规所得等,可并处[35] - 对拒绝或拖延提供资料、阻碍检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追究行政责任[35] - 未经批准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拖延或拒不执行的从重处理[36]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3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38]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39] 重大缺陷处理 - 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时,董事会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相关情况及措施[39]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4]
ST迪威迅(300167) - 内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