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8]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9]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5] - 定期报告内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6]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3]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进行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报送未公开财务数据且预计无法保密,应披露业绩快报[18] - 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或快报差异较大,应披露修正公告[19]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立即披露[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2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23]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需披露[23]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该资产30%需披露[26] - 董事会通过发行新股或其他境内外发行融资方案需披露[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30][44] - 公司签署购买类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销售类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31] 信息披露流程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通报董事和高管[34] - 未公开信息在重大事件发生等时点启动内部流程,经多环节处理后披露[35] - 重大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经评估、审批后披露[37] -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应报告董事长,组织起草临时报告回复[38]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42] - 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重大信息依法披露前出现异常,应向公司书面报告并配合公告[4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6]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公司董事会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49][50]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55] - 证券部保管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期限不少于10年[59]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59] - 公司控股和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9]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收到特定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58]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将受处分[62]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2]
ST迪威迅(30016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