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8月6日核准首次发行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093.67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0936700股,全部为普通股[13] 股东相关 - 永新光电实业等五家公司为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及持股比例不同[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等[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提案等[44] 股份交易限制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类别股份总数25%等[20]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等[76]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等多项职权[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8] - 现金分红时,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30%[1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