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 - 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负责人[90] 信息披露原则与方式 - 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4][6] - 公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披露[10][16] 业绩预告与报告披露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七种情形需预告,有豁免情况[15][17] - 符合特定情形需披露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18][19] - 按规定时间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21]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超10%且满足金额条件需披露[33] - 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需董事通过并决议披露[36][37][38]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等满足条件或履行差异大需披露[42][43] - 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等达到标准需披露[45][49] 特殊情况披露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媒体传闻影响股价需披露[50][53] - 被担保人债务问题、工程中标等需披露[39][4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股东持股等变化需披露[55][58] - 会计政策等变更影响大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1] 信息披露流程与管理 - 信息披露前经核对、审查、签发,特定人员有权披露[7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多项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协助人员明确[75] - 各层级人员对信息披露有相应职责和义务[77][79][80] - 建立信息保密、投资者关系活动等制度并明确负责人[86][88] - 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人[90][91] 其他 - 按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97] - 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并审议通过后实施[98][99]
富临运业(00235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