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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投资(00090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现代投资现代投资(SZ:000900)2025-10-29 20:4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或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委员参会要求 - 委员每年本人出席委员会会议至少达全年会议次数三分之二[8] 内部审计检查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4] 内部审计报告 - 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和问题[1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9] 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2] 财务报告披露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外部审计督促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核查验证并审慎发表意见[10] 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决议表决 - 一人一票,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18] 履职情况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1] 年报审计安排 - 年报审计工作时间由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37] 审计沟通 - 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委员会沟通审计工作安排及材料[38] - 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财务报表,进场后加强沟通[39][40] -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正式前,委员会应开会沟通问题[41] 审计后工作 - 对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表决,提交董事会审核,提交审计总结报告和续聘或改聘决议[24] 内控评估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25]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披露前十五日内和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前五日内,委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6] 规则执行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0] - 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其规定执行并修订[30] 规则解释与生效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发布之日起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规则废止[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