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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投资(00090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现代投资现代投资(SZ:000900)2025-10-29 20:41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审议事项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6] 股份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需立即披露[30] 债券信息 - 公司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网站公布当期发行文件,含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35] - 公司最迟在债权债务登记日次一工作日,公告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实际发行规模、价格、期限等信息[37] 重大事项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重大事项[37]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38] -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38]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出现重大事项,应在相关情形出现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0] - 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在变更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及接任人员[41] 债券特殊条款 - 债务融资工具附特殊条款,公司应按规定和约定及时披露触发和执行情况[42] - 公司应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公告[42] 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4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银行间债券信披除外)[45]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对所提供信息披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直接责任[5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办[2023]182号废止[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