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且低于净资产绝对值0.5%由经营管理层会议审议[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4]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 为持5%以下股份股东担保参照关联人担保规定,有关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15] 关联财务资助 - 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时,公司可提供,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7]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类交易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7]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18] - 关联交易审批需说明价格及差异原因[2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21]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履行相关义务[23] - 涉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需获独立董事认可并经专门委员会审议[20] - 关联人占用资源致损失董事会应保护追责[21]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25]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比照执行[25]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29]
朗玛信息(30028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