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玛信息(30028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朗玛信息朗玛信息(SZ:300288)2025-10-29 20:41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具体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 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 光盘、其他储存介质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 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