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玛信息(30028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含总经理等[2] 薪酬方案决策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5] -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审议决定[9] 薪酬构成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和年度绩效薪酬构成[7] 薪酬发放 - 独立董事津贴次月执行,按季度发放[10] 薪酬调整与奖惩 - 出现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不予发放绩效薪酬[10] - 公司因财务造假追溯重述时,应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10] -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为专门事项设专项奖励或惩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