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玛信息(3002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特定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履职中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况应申明回避或辞任[14]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聘 - 比例不符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股东[2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23]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5]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