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上好(0012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好上好好上好(SZ:001298)2025-10-29 20:4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主体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2] 会议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14] - 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类别股决议 - 可能影响类别股股东权利的事项,除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应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1]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23] 股份统计 - 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类别股的,应分别统计并公告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普通股股东和类别股股东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2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24] 会议中止处理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原因致其中止或无法决议,需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及报告[25] 股份回购决议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作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决议公告与撤销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7] 决议执行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经理层具体实施[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9] 执行报告 - 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29] 章程相关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31] 规则说明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31] 规则权属 - 规则解释权属董事会,修订权属股东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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