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上好(00129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会议召集与主持 - 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专门会议,需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3] - 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4] 会议通知与审议 - 原则提前三日通知,紧急经全体同意可豁免[3]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3] - 独立聘请中介等特别职权行使前需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4] 委托与决议 - 一名独立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不得委托关联[4] - 会议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含召开信息、出席、议案等内容[6] - 档案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十年以上[6]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自审议通过生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