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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上好(00129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好上好好上好(SZ:001298)2025-10-29 20:42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0] 募集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六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4] - 以自筹资金支付相关事项后可在六个月内置换[14]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7]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且到期归还[18][19] -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为补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22] 募投项目管理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15][30] - 募投项目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调整计划并披露[15][30]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披露[16]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视为用途变更需股东会审议[24]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不算用途变更[24] - 变更用途原则上投资主营业务[25] -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超10%经股东会审议[27] - 项目终止节余资金永久补流需到账超一年等[27] 监督与报告 - 会计部门设台账记录,内审部门至少季度检查并报告[29]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二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9] -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年度情况,“保留”等结论时董事会分析整改并年报披露[31]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出具核查报告并披露[31]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分析并提意见[31]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3] -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解释权属董事会,修订权属股东会[35]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