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上好(00129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负债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5] - 会计报表附注或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遗漏重要内容等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遗漏[9] - 业绩预告、快报与年报差异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0][11] 差错处理与报告 - 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广泛或改变盈亏性质需全面审计并出具新报告[6] - 影响不广泛且不改变盈亏性质可专项鉴证并出具报告[6] - 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问题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1] 责任追究 - 内审部门调查差错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11][12]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2] - 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时内审部门应查实原因并追责[12] 惩处与结果 - 五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责任人,处罚前听取意见[12][14]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4]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4] 制度生效 - 其他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差错追责参照本制度[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其负责相关事宜[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