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上好(00129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利益[2]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5] - 沟通方式包括信息披露、股东会、电话咨询等[5]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为专职部门[7] 工作主要职责 - 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公共关系等[7] 信息披露规定 - 应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不得先于指定渠道披露[11] 中小股东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11] 深交所互动易处理 - 指派人员处理深交所互动易相关信息并答复投资者提问[11]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 - 存在特定情形时,按规定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活动公开与方式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尽量公开,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12] 特定对象参观 - 可安排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应避免其获取未公开重要信息[13] 网络沟通平台建设 - 建设网络沟通平台,及时更新网站信息[13] 咨询电话和传真设立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和传真,工作时间保证畅通[13] 定期报告信息公布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14] 媒体报道区分与回应 - 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必要时适当回应[14] 档案制度建立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14] 重大信息披露 - 发布重大信息后及时报告并正式披露[14] 现场调研限制 - 避免在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4] 人员培训 - 培训相关人员,提高沟通能力和公平披露意识[14] 专业顾问聘请 - 可聘请专业顾问处理投资者关系事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