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300438)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人员的 行为,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本细则规定包括公司总裁的责任、 总裁及副总裁的职权及分工、总裁办公会等在内。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可以设副总裁多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对总裁负责。 第五条 《公司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样适用于 公司的经理人员。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 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 或者股东会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