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30043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相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 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