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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00226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陕天然气陕天然气(SZ:002267)2025-10-29 20:4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选举与解职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14] - 独立董事补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6] 委员会构成与会议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审计委员会负责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5]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包含重大事项情况[21]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并披露[25] - 会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董事会应反馈落实情况[20] - 工作记录及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6]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8] - 特定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告[2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2] - 及时发会议通知,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异议可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32]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4] - 履行事务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4]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废止[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