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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格米特(00285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麦格米特麦格米特(SZ:002851)2025-10-29 20:4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 1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 能,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 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 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应当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 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仅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