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3001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智飞生物智飞生物(SZ:300122)2025-10-29 20:43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开展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2]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4] - 服务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分析师及相关机构[5][6] 沟通与披露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 应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的信息[10] 会议相关 - 股东会应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1] - 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披露情况[14][15] - 特定情形下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提前发布公告[1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6] 渠道建设 - 应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谨慎客观发布信息[12] - 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3]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和公司网站刊载[20] - 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0] 其他规定 - 应配合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投资者保护机构相关活动[21] - 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21]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时,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2] - 可自愿披露法规规定以外的信息,应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25] 职责与制度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29] - 应对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3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4] - 制度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后者规定执行[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34] 公司与时间 - 公司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35] - 时间为2025年10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