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3001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工作交接与义务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一年内有效[11]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1] 竞业限制与复核 -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遵守《竞业限制协议》[13]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十五日内申请复核[1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