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300122)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运作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规定人数前暂停职权[6] - 下设战略和ESG工作小组,战略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6] - 每年按需开会,原则上提前三日供资料,临时会提前不少于12小时通知[1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3] 工作内容 - 定期审阅和评议ESG小组资料,按需开会检阅目标完成情况和成果,确认下一阶段计划与目标[1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