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300166)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东方国信东方国信(SZ:300166)2025-10-29 20:42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报告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独立董事辞任人数不足,补额后生效[4] - 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6]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后三工作日完成文件移交并签确认书[11] 忠实义务与股份转让 - 任期结束后三年忠实义务有效[13]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4]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4]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可对离职人员追责追偿[16]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