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设立与管理 - 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独资和控股设立[2] - 公司推荐董事应占子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长由其担任[6] - 公司推荐监事应占子公司监事会三分之一以上,主席由其担任[6]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监高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8] - 派往子公司人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两年不符要求将被更换[11] 财务管控 - 子公司财务运作归口东方国信财务部管理,接受指导监督[13] - 东方国信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更换需报告同意[13] - 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财务报告活动实施管理控制[13] - 子公司参照东方国信制度制订财务制度并备案[13] - 子公司财务部门建会计账簿,报表及时报送并审计[14][30][31]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定期报告财务变动情况[16] 关联交易与决议管理 - 子公司关联交易需公司证券事务部审核并安排决策程序[21] - 子公司股东会决议1个工作日内抄送公司证券事务部[25] - 子公司董事会等会议结束1个工作日内报送资料给董事会秘书[26] 权利限制与审计 - 子公司无独立股权处置等权利,使用需公司决策[20] - 东方国信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内审部负责[30] - 子公司高管调离需离任审计[32] 经营管理 - 子公司按公司经济指标拟定方案,报总经理审批执行[20] - 子公司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和制度,实现效益最大化[20] 考核与激励 - 公司建立子公司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35] -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36] - 公司每年从销售收入等方面下达考核目标[36] - 子公司建立指标体系考评高层管理人员[36] - 子公司中层以下员工考核奖惩方案制订并备案[36] 其他 - 子公司董监高履职不力公司有权要求处罚担责[37]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前者为准[3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解释和修改[4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1]
东方国信(30016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