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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300236)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新阳上海新阳(SZ:300236)2025-10-29 20:45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 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权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合 称"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 及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公司大股 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