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3002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的增长,实 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 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以公司规模和绩效为基础,根据公 司经营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职责,并综合考虑同行业收入水平等因 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