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300394) -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 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 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三)持有其股权在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