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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30039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天孚通信天孚通信(SZ:300394)2025-10-29 20:43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 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 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告修正、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中的财务 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中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年报信息披露存 在其他重大错误等情况,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具 体包括: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