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00249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会议安排 - 公司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三天通知,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会议举行条件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专门会议[3] 事项审议规则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前需专门会议讨论,部分需过半数同意[4]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专门会议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证券部保存[6] - 独立董事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6] 述职报告要求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会提交的述职报告应包括专门会议工作情况[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