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0024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日书面或邮件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选任要求 - 董事、高管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细则说明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5]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5] 文件信息 - 文件日期为2025年10月29日[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