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0024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不受限[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可采用现场或通讯表决,必要时邀请人员列席、聘请中介[13][17][19]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20] 工作流程 - 下设工作小组提供资料[9] - 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委员会评价并提报酬方案报董事会[9]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交股东会审议,高管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试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