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博合金(0029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任期与补选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制度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4] - 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紧急可随时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低于十年[16] - 可现场或电子通讯召开,表决记名投票[28]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9] 决策规则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7] 履职与保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6]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16] 监督职责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检查一次[10] 资料提供 - 审计部和证券部提供书面资料供决策参考[12] 委托出席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提交授权书,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5] 利害关系处理 - 有利害关系委员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18]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议案[18] 制度生效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