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批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批[5]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5] - 所涉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部门职责 - 总裁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并建立项目库提出投资建议[8]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和完整会计记录,定期获取被投资单位财务信息[8] - 审计部门对被投资单位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并提出整改建议[8] - 财务部门负责预选短期投资机会和对象并提供资金流量状况[10] 投资制度 - 证券投资执行严格联合控制制度,两人以上操作且人员分离制约[10] - 相关部门对长期投资项目初步评估提建议,经多环节审批[12]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可合理调整投资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3]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多种情况下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5] - 投资转让需按规定办理,处置行为要符合国家法规[15]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和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相同[15] 人员派遣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对子公司应派出董事长等人员[18] - 对外投资派出人员人选由总裁办公会议提意见,报董事长批准[18] 监督披露 - 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记录和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0] - 内部审计部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按规定审计[20] - 公司对外投资要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办理[2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25]
顺博合金(00299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