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30045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 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信息的外部报送和使用,健全本公司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确保公平披露信息,避免内幕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无锡先导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以及各职能部门,以及本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本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者个人。 界或者特定人员披露或者泄露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 调研等。 第七条 本公司公开披露定期报告以前,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本公司 向其报送相关内容的,本公司有权拒绝。 第八条 本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相关部门或者其 他单位提前报送年报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 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单位提供的信息内容。 第九条 本公司在进行商务谈判、银行贷款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 对方提供本公司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本公司应该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 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