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3004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先导智能先导智能(SZ:300450)2025-10-29 20:42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 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4 日 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1/2 以上 独立董事提议时,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