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思股份(00132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3] 提名委员会职责 - 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1] - 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审查独立董事被提名人任职资格[8]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