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思股份(00132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 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 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慕 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慕思健康睡眠思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董事候选人简历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是否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