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思股份(00132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1] 关联担保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董事会与股东会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4] 交易豁免与特殊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公开招标等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人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需说明原因[18]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8]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9]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重新审议披露[21] - 公司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22]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22][2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适用规定[23] - 本制度所称放弃权利包括优先权利等[2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和修改[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