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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思股份(00132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慕思股份慕思股份(SZ:001323)2025-10-29 20:42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 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和《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选 任 第三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 (一)《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