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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捷数智(30037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鼎捷数智鼎捷数智(SZ:300378)2025-10-29 20:42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三)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 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 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 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有的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