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捷数智(3003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3]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至少两日公告说明[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等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6] 持股比例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具体方案[2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25] 投票制度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表决权限制 - 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0]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中小投资者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19] 表决票处理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1]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列明相关信息[23]